一、省高院法院长相当于什么官?和市长比那个大?

省高级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为正厅级单位,院长高配为副部级。县级市市长为正处级,地级市市长为正厅级;直辖市市长为正部级。

因此,省高院院长的行政级别大于县级市和地级市市长,小于直辖市市长。

各级法院的院长在行政级别上相当于同级政府的副职级别,也就是比同级政府小半级,省高级法院院长相当于副省级。庭长为正处级,不排除极个别年资高的副厅级庭长。

扩展资料: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二、省级法院院长的级别

1、法院院长的行政级别为比照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

2、检、法两院属于司法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向所设立地方的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3、不隶属于同级党委或政府,行政级别按所在地同级政府机关的副职对待。

4、最高院为副国家级,高院为副省部级,中院为副厅局级,基层院为副县处级,基层庭为正科或副科。

5、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1)首席大法官;

(2)大法官:一级、二级;

(3)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扩展资料

中国法官等级法官的等级确认,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大法官和一级、二级高级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高级人民法院及所辖法院的三级、四级高级法官和一级、二级法官,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四级、五级法官的等级,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三、省法院院长什么行政级别

省高级人民法院是法定的审批机关,与省政府属于平行关系,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即通常所说的“一府一委两院”。省高级法院院长是副省级行政级别。高级人民法院,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伏贺衫市一级审判机关。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设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庭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审判拍笑庭,并设审判委员会。高级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对本辖缺腔区内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审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   

省高级法院院长相当于副省级,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相当于副省级。各级法院的院长在行政级别上相当于同级政府的副职级别,也就是比同级政府小半级,省高级法院院长相当于副省级。副院长相当于正厅级。

四、省长属于什么级别?

省长(Governor)是省级行政区的行政机构首长,是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下属地方的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级别为省部级正职。

在中国即为省人民政府首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由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

港澳地区称为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特首),由港澳地区选举产生,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总理颁发任命的国务院令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特首)。行政特区特首进京述职要向国家领导人汇报本地区情况。

扩展资料

1、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

2、省是部级,地级市是厅级,县是处级。一般来说,省级行政单位为正厅级,市级行政单位为正处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科级。

但对四个直辖市来说,市级行政单位为正厅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处级。对十五个副省级城市来说,市级行政单位为副厅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科级。

五、省法院院长级别

副省长、副部长级别

1、省人民法院院长一般都是副部长、副省长级别。

2、与普通的副省长、省 纪 委书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级别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