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的三包政策是什么
汽车三包政策的意思:1、汽车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2、《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2012年6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3、在三包规定实施之前购买的车辆(即2013年10月1日规定的正式实施之前),不能按照三包规定的条款主张相应的权利,所以建议消费者如果要想享受到三包规定的这种权益的保护的话,一定要在三包规定实施之后再去购买相应的车辆,这样才能取得三包规定的相关权利。
二、汽车三包规定
汽车三包政策包括:家用汽车产品质保期不少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在保修期内,如有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将由具有三包凭证的维修人员免费维修(包括工时和材料)。汽车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销售商品“包修、包换
汽车3包政策包括哪些
汽车三包政策包括:家用汽车产品质保期不少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在保修期内,如有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将由具有三包凭证的维修人员免费维修(包括工时和材料)。
汽车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销售商品“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是指在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的一定期限内,卖方对买方购买的商品负责而采取的一种信用担保方式。
1.修车:在“三包”期间,凡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经“技术服务中心”或“特约维修站”技术鉴定后,免费维修。
2.车辆更换:同一故障维修5次以上,可更换车辆。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如果车辆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天,或者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更换车辆。自卖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天内或3000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
3.还车:发动机换了两次就可以还车了。三包有效期内,该车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已维修两次,仍未消除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者在发动机和变速器更换了2次之后。或者 转向系统 、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轮轴、车身的相同主要部件,因质量问题两次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在消费者选择退货时,由卖方负责退货。如果家用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且销售者没有相同品牌、型号的产品,也没有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被消费者更换,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负责退货。
4.车主有权在修理五天后驾驶一辆备用汽车。质保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将由维修人员凭三包凭证免费为消费者维修,三包凭证包括工时、材料。
汽车3大件是什么
汽车的主要部件是发动机、底盘和变速箱。汽车的操控、性能、动力、安全、舒适离不开三大块。
三、汽车三包政策的三包内容
内容是实行“包修、包换、包退”。
汽车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在汽车三包政策规定实施之前购买的车辆(即2013年10月1日规定的正式实施之前),不能按照三包规定的条款主张相应的权利。
所以建议消费者如果要想享受到汽车三包政策规定的这种权益的保护的话,一定要在汽车三包政策规定实施之后再去购买相应的车辆,这样才能取得汽车三包政策规定的相关权利。
扩展资料
汽车三包政策消费者应注意的规定有:
1、不能私自改动车辆。汽车三包政策规定中显示,“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
2、必须在指定维修站做保养。汽车三包政策还规定,“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经营者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这意味着,消费者如想被汽车三包政策保护,就必须在汽车三包政策期限内去官方指定维修站进行定期保养。
3、汽车三包政策的第十七条中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汽车三包政策
四、汽车三包制度是什么
汽车三包制度是以下三点: (1)包修。 在“三包”期限内,凡系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经“技术服务中心”或“特约维修站”进行技术鉴定后,一律给与免费修理。 (2)包换。 在“三包”期限内,如发生无法修理的质量问题,经“中心”或“特约站”鉴定后,可以给予免费更换合格的零件或总成。 (3)包退。 在“三包”期限内,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经前两项处理后仍然达不到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用户提出书面退货要求,经“中心”鉴定确认,根据其使用时间和行驶里程,收取折旧费(货车折旧费1元/公里,厢式车折旧费1.5元/公里)后,可由销售商办理退车。详询易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