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务局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1、商务局是行政单位。

2、行政单位:是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等。

3、行政单位是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等。与行政机关是有区别的,这里主要是财政上的概念。其人员实行公务员体制管理,经费、工资福利等全部由政府拨付。

4、商务局是政府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全县的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商贸流通等。商务局是政府机构改革后整合而成的部门。一般包括原来的招商局、商业局、外贸局等。

二、商业局属于什么编制?

商务局本身属于行政单位,商务局中的工作人员属于行政编制,但也有部分工作人员是事业编制。

商业局是以前的叫法,随着政府机构的深化改革,目前已经改称为商务局,是由原来的商业局、招商局、外贸局等合并而来的。

商务局属于政府机构部门,每一个省级以下的市或县的政府部门中都有商务局,省一级叫商务厅,国家是商务部。

扩展资料:

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  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参考资料:商务局_百度百科

三、商业局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

党政机关单位包括党各级组织,部门和政府各级部门和事业单位,工商属于党组织,也是政府部门,国家公务员编制,而且财政 工商 税务 gong安 交通 公路 教育 卫生 武装等还属于重要党组和政府部门,都不是事业编制。

商业局属于事业单位,商业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商品流通、餐饮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并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负责研究制定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内贸易发展政策以及打破市场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政策,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扩展资料:

组织特点:

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建立在各级党和国家领导机关中的基层组织。我们党是执政党,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各级党和国家领导机关担负着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宏观管理职能,在制定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起着重要作作用。

在指导全国和各地区、各部门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的各项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又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起着协调各方和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枢纽作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是领导机关自身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只有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好,把领导机关自身建设好,各级党和国家机关才能担负起各项职能,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机关党组织区别于其他行业党的基层组织的最显著特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政机关

四、商务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商务局是哪种单位

1、商务局是行政单位。

2、行政单位:是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等。

3、行政单位是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等。与行政机关是有区别的,这里主要是财政上的概念。其人员实行公务员体制管理,经费、工资福利等全部由政府拨付。

4、商务局是政府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全县的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商贸流通等。商务局是政府机构改革后整合而成的部门。一般包括原来的招商局、商业局、外贸局等。

五、商业局的概念

商务局属于政府机构部门,每一个省级以下的市或县的政府部门中都有商务局,省一级叫商务厅,国家是商务部。

商业局是以前的叫法,随着政府机构的深化改革,目前已经改称为商务局,是由原来的商业局、招商局、外贸局等合并而来的。

扩展资料:

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口岸工作的发展战略,提出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本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促进本市城乡市场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商品流通和生活性服务业(不含住宿业)重点设施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

协调推进市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大型批发零售商业设施等流通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商业体系和农村流通现代化体系建设。牵头负责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及相关行业发展促进工作。

六、工商局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单位,它的直属机构是哪

工商局是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业务工作接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督与指导;市(含地、州,下同)、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并报告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

工商所、经济检查大队是县区级工商局的派出机构。

参考资料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蓝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蓝政办发〔2014〕21号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执行国家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辖区实际组织监督实施。

(二)依法管理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个人的登记注册,核定或初审注册名称,核准、颁发有关证照,负责辖区企业股权出质登记工作。

(三)依法监督辖区内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行为。

(四)依法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与监督,负责辖区内经纪人和经纪组织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市场登记备案工作。

(六)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活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七)依法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指导企业商标工作。

(八)依法对辖区内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广告违法行为,对广告经营单位资格进行初审。

(九)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个人的经营行为。

(十)管理县局业务、行政、人事、财务、监察和党的组织、纪检、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蓝田县工商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县局的政务工作,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编发政务信息,负责县局机关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装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并执行经批准的县局财务预算,汇总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县局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统计工作。

负责县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县局统战、群团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县局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局劳动人事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对科所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县局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评工作,负责县局基层队伍建设和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学历教育和任职、岗前、技能、知识更新等培训,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做好县局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对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法规法纪教育,示范和警示教育,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受理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群众对工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对科所(队)主要领导离任进行审计;负责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二)法制科

负责县局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办理同级案件核审工作,承担县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实施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机制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工商所执法监督工作。

(三)市场合同监管科

宣传、执行有关市场规范管理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负责辖区各类市场的登记备案工作,实施对辖区各类市场的专项治理,负责辖区经纪人和经纪组织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各类商品展销活动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监督辖区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合同纠纷,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拍卖活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四)企业个体注册监管科

宣传、执行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由县局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注册、变更及注销登记工作;依法核准由县局核定的各类市场主体名称,申报并转报由县局登记注册的冠国家、省、市名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名称,核准、颁发营业执照并实施监督管理;对本局辖区内的市场主体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实施县局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年度报告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企业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本科业务的统计工作。

(五)商标广告监管科

宣传、执行商标和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管理、规范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及特殊标志的使用行为,管理、规范商标印制行为,承担商标印制企业的验证工作,指导企业商标工作,加强驰名、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依法对广告经营资格进行初审,对各类广告活动及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各种广告违法行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商标、广告监管工作。

(六)公平交易科(挂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宣传、执行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本科业务的统计工作。

党的机构设置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三、县局机关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蓝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局机关为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28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

四、直属机构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并指派有关工商所负责查处,调解消费者权益争议,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管理信息的咨询服务。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1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五、工商行政管理所的设置及人员编制

工商行政管理所,经济检查大队为县局的派出机构,工商所在《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规定授权范围内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综合职能,加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牌子。县工商局下设13个工商所,1个经济检查大队。各工商所、队为副科级建制,核定专项行政编制83名。各工商所、队领导职数原则上10人以上的单位设2名(一正一副),10人以下的单位设1名。

六、事业单位

蓝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档案咨询服务中心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以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推广;负责县局有关数据库及蓝田县工商局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县局企业登记注册电子档案查询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负责企业信用行为记录管理;负责县局工商企业书式档案的建设和管理;依法对县局辖区内的电子商务和计算机信息网络行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为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开展业务咨询服务;组织辖区内登记注册企业与国内其它企业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受委托为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办登记注册等有关手续。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领导1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差额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