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县是几品官??

从小到大的顺续为:知县、知州、知府和巡抚

知州,官名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权知"意为暂时主管,“军”指该地厢军,“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为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直隶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

由此可见,巡抚最大。

知县是一个县的行政长官。知府,与现在的地区行政公署专员相似。通常的知州,是一个大县,可以管辖几个知县。巡抚是一个比较大的地区行政长官,可以管很多个知府知县。按院是按察使司办公的大堂,按察使主管一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

知府为四品官,相当于一个独立市的市长(不包括县级市)、市委书记,因为在古代行政、司法不分的;相对应的知县七品官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县长、县委书记了。

巡抚是一个比较大的地区行政长官,可以管很多个知府知县。

省、地区、县级的地方行政机构,在明朝称为“布正使司”、“知府”、“知州”、“知县”。

二、知县知府知州是几品官

知府是从四品官,知州是从五品官,知县是正七品官,不难看出三者中知府的官最大,知州次之,知县官最小。由于古代的行政单位和现代有一定区别,知府一般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地级市的市长兼市委书记,知州相当于现在的市委书记,知县就相当于现在县长兼县委书记了。

基本信息

古代官位等级即古代官职,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统知府。

知识拓展

宋朝州的长官正式改为知州。知某州事,知这里是代管,协理的意思,是中央派到地方的文官,负责作为皇帝的派出机构。相当于今天的市委书记。

三、清朝时期的知县是几品官职?

一般是正七品官,属正堂官的最低一阶,但明清时期有两个例外:北京城的大兴县令和山东的曲阜县令比其他县令品级高一级为正六品清朝时的知县的确品级较低,层级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算是管理县级政务的一把手。知县负责的事务繁琐复杂,权利在地方也很大。

清朝全国约设有一千多个县,除了“京县”以外,其他知县都是七品芝麻官,属于清朝最基层的领导。再往下就只能靠地方乡绅和宗族来自治维持了,正所谓“皇权不下县”。知县以下设有两个较重要的岗位,县丞与县尉。县丞负责协助知县管理行政事务,相当于副县长。县尉负责协助知县管理治安和司法,相当于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

知县这一群体接触普通老百姓的机会最多,所以清朝皇帝对知县这一级的任用都很重视。国策的贯彻推行、税收、地方安定都离不开知县一级的推行实施。知县的权利从岗位职责上来看是一致的,全权负责地方的财、法、刑、政、民事,包括了赋税的征收、政府款项的划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贯彻执行、抓捕逃犯、清缴土匪、维持治安、民事诉讼、教化乡民等等。所以地方上税赋征收情况、治安情况、土地开发情况、督办教化、祭拜都属于朝廷对知县政绩考核的科目。考核间隙是三年,考核结果直接关系到下一个三年知县的去向。

当然知县的权责也会根据各个地区的特点有所不同。例如在南方地区,知县往往需要负责粮食征收和漕运的工作。其他例如产盐、产丝、织布、产茶等等,相应的责任权利也有不同,上级机关重视的程度也不同。

知县因为把持着一县之地除了生杀大权以外的所有权利,也会出现贪腐或勾结其他势力的情况。清朝知县每年基本工资大约是90两银子,知县需要自己雇佣师爷、随从、轿夫、厨子、门房等等做衙役,加上妻子、小妾、丫鬟、仆人,各种排场,90两银子根本不够花。只要知县愿意的话,凭借手上的权利,上下勾结、借助亲信幕僚之力,就可以把持地方大权,招敛钱财为非作歹。纵容下属、衙役,欺压百姓、勒索钱财的情况也不少见。当然了,好的知县在考核期内政绩突出,基本也都会得到调任升迁。

四、知县知府知州是几品官?

知府是从四品(乾隆将正四品改为从四品);知州是从五品;知县是正七品。

知府又叫做太守,是某一个州郡的最高长官。知在古代作为管理的意思,府则是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在魏晋时期就已经出现。到了唐朝时期,才设置了府伊。

相关信息:

“知府”二字最早出自唐朝,当然那个时候并不是叫知府,而是叫“知府事”。《旧唐书.卷四十八》记载“武德初,因隋置牧,以亲王为之。或不出阁,长史知府事。”,当然从该记载可以看出此时的知府事并不是正式的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