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木驴是什么
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
所谓木驴,据历史记载,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
简单样式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毬”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你不是贪淫么,驴毬最大,让你临死之前充分享受!
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一笔,是一定要把那“驴毬”插进女犯的阴道里。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的原因,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淫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
繁杂样式
所谓“繁式”,估计可能是“科学技术”发达、木制机械制作技术精良以后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进: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毬”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驴毬”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骑木驴是什么意思?
骑木驴是古代惩罚罪犯的刑法,在史料中为男人的刑法 。在小说中就是用于女人的刑法。
所谓木驴,据历史记载,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毬”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你不是贪淫么,驴毬最大,让你临死之前充分享受。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该刑法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
古代骑木驴是什么
骑木驴。这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刑法,未见于国外。严格地说,骑木驴本身不是一种死刑,而只是死刑执行过程中的一种附加刑法,但往往没有等到执行死刑,受刑人就因为无法承受酷刑而毙命了。骑木驴只限于对女犯施行,而且只限于对谋杀亲夫的女犯,目的是给敢于谋杀亲夫者做榜样。顾名思义,木驴是木头制品,样子像驴,有头有身子,还有四条腿,但是有腿而不能走,不过底下有四个轮子,可以由人推着前进。四个轮子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上连着一根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样子像驴毬,却从驴背上伸出来。木驴往前推,这根驴毬形木棍儿能上下伸缩。谋杀亲夫的女犯被判处死刑后,立刻被扒光了衣裤,反背双手,被强制骑到木驴的背上,关键的一笔,是一定要把驴背上的驴毬插进女犯的阴户里,然后衙役们推着木驴游街。由于偏心轮的作用,木驴向前推,驴毬在女犯的肚子里上下伸缩,直捣内脏。女犯体质弱,一般到不了刑场,大都死在半路上了.
骑木驴?
骑木驴是一种酷刑。古代专门用于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
据传说,汉代有个与人通奸害死本夫的黄爱玉就是“骑木驴”而死的。还有人说,第一次在妇女犯罪时使用木驴,时间大约在两宋之间。
按照这些说法,在宋、元期间,通用的木驴原型,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刑具"木驴"。
被判死罪的女犯定谳以后,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在验明正身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阴户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最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游街,整个示众程序便告一段落。
根据部分民间说法,宋,元期间,在女犯骑木驴游街时,队伍的前导按照惯例会安排衙役和兵丁敲着破旧的锣鼓开道,并昭示全城百姓,之所以使用破鼓、破锣的原因,是为了要和高官仕绅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
另外,在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部分地区会使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录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强迫其高喊:"淫妇某氏,于某月某日犯淫,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其余大部分地区则会在游街时以水火棍鞭打女犯的乳房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
但是,这些绘声绘色的描述,既没有历史实物证明,也没有严肃史料佐证,现有网上流传的图片,多为现代人的创作。难以取信。
相反根据现有史料,倒是有明确证据表明,所谓木驴并不是特别针对女性的所谓刑罚,相反仅仅是用来钉住犯人手脚的刑车,男性犯人同样可以享受这种待遇。
比如在宋代史料《三朝北盟会编》卷114中记载建炎元年11月密州知州赵野弃城而逃,被密州军卒杜彦、李逵、吴顺抓回之后,受到的处罚就是骑木驴,具体情况是“野不能应,彦令取木驴来,钉其手足,野大惊,乃呼,众已撮野跨木驴,钉其手足矣”
古代骑木驴是什么刑法?
骑木驴是古代一种惩治淫罪的刑罚。此种刑罚最早源于北周以前,在历史上沿袭千年之久。
一、极其残忍而恶毒的一种处罚手段
在“骑木驴”之前,其处罚方式是骑马游街示众。据记载,后蜀孟昶广政元年,一名遭受处罚而被游街示众的妇女,正好遇上了一个科考得中的才子。才子骑的是一头雄马,而妇女骑的是一匹骒马(即母马),两马相遇而不肯离去,场面十分尴尬。此后便不用真的马来处罚受处罚的妇女了。
北周时官吏让木匠专门做成木马,马背上竖着尖而朝上的大钉,因此也叫刺马。官吏们将妇女裸身绑在木马上,让尖钉刺入妇人的下部进行游街示众。围观的人掷石块、吐唾沫。
后又有人将木马改为木驴,这就有了“ 骑木驴”。所谓“ 骑木驴”,就是在驴背上直竖起一根与驴的阳性部位相似的木桩,妇人骑上后让木桩插入下部,以此羞辱和残害妇女。更有甚者,清朝有一种木驴,下面四个木轮内侧安装了传导装置,车轮转一圈木桩就捣入妇女下部,常常被捣得血肉模糊,直至丧命。“ 骑木驴”本是用来羞辱以达到惩罚目的的一种工具,竟然成了杀人的刑具!
这实在是一种惨无人道、极其恶毒的手段!
二、从文学作品中的描写看其如何残酷
1.《水浒传》第二十七回写到了“骑木驴”: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即王婆)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锣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王婆与西门庆、潘金莲合谋,害死武大郎,被处以极刑,同时受到了“骑木驴”的处罚。所谓“推上木驴”就是推上去“骑木驴”。
事实上,骑木驴并不是“判处刑罚”,而是“附加刑罚”,一般都是刑部批复以后,由于地官府另加上去的,也有的是老百姓出于义愤而额外加上的。这种刑罚,一般只用于“谋杀亲夫”之类的女犯。有人戏称,潘金莲如果没被武松所杀,大概也要这样处罚。
王婆所受的是极刑中的剐刑和附加刑罚“骑木驴”,虽然不是“谋害亲夫”,但她参与了此种行为,所以受到了这样的附加处罚。
2.短篇小说《俏丫头》中的描写:
俏丫头被骑木驴那天,古庙镇的人几乎都出动了,因为这种酷刑不少年轻人连听也没听说。
那天,俏丫头被五花大绑,骑在一头毛驴身上……
茅老三一声令下,就有人牵着毛驴开始把俏丫头游街,那镇上的碎石子路坑坑洼洼,那毛驴走得慢还好,若走得快,颠得可厉害,若毛驴两边防止俏丫头跌下来的那两个汉子心术歪一些,稍稍鞭打几下毛驴,那毛驴一甩蹄,俏丫头就惨叫不已,不一会下面就鲜血直流。
这是当代作家写到的明代的事情。其中的俏丫头因被怀疑“偷人”而被处以“ 骑木驴”,被残害而死。结果证实,她是被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