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些KTV,只要交多少钱,酒水就可以随便喝,这种KtV有没有存在骗人的手段,
这就是变向的最低消费的霸王条款,而且别的产品肯定价值不低
在ktv消费不给钱怎么处理
在ktv消费不给钱的,涉嫌构成诈骗,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诈骗数额不大的,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去ktu消费买了低消2100还要收取开机费用700和服务238,收取开房定食541是属于合法吗?
不合法,因为属于超高消费,属于欺骗消费者,因为你去KTV消费买了低消已经是两千一了,但是还要收取开机费用,还有服务费,这个都是通通不合理的,因为最低消费套餐已经包含了这种服务
湖南两女生KTV唱歌被强收服务费,可是为什么没有人为她们服务?
在湖南有两位女生在湖南益阳赫山区大桃路的好声音KTV消费 ,在结账的时候这两位女士十分惊讶,因为在账单上竟然出现了‘少爷费’这个东西,这两位女生表示从未有过所谓的'少爷’为自己服务过,而且自己连看一眼这位’少爷’都没看见。而且这个少爷费也并非是一个小数目,而是高达了100元。而此KTV也没做出合理的解释。在女孩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此KTV私自添加‘少爷费’这个项目,而且女孩也没有见到所谓的少爷,这已经属于欺骗消费者的严重行为了。
在我们的社会中依然存在这这些现象,比如KTV乱收费,饭店在菜单上增加了客人没有点的菜,导游强迫游客购买东西,健身房教练强迫会员购买自己的健身课程等等一系列的事情。导致这些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还是社会的制度不够完善,法律对此的惩罚还不够力度。这其中也包括了无良商家为谋取一时的利益而欺骗,强迫消费者,这一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的消费者权益法。对于这种的行为,轻则罚款赔偿消费者的利益和精神损失,重则关闭场所。这些欺骗顾客的无良商家,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能让他们继续坑骗顾客。
在我看来坑骗顾客是一种十分不明智的行为,因为一个企业或者场所要想经营好,要想经营长远,信誉和名声是最重要的,一个企业如果有了坏名声,无论它的实力有多强,都会在众强济济的社会中被挤下去。所以我们作为顾客应该了解自己的消费者权益,不要被骗。作为企业,也应该树立好自己的名声与威信,不要偷摸作假,欺骗顾客,这种行为实为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