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星级酒店服务标准是什么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

一、总则

1、为适应我国国际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尽快提高旅游涉外饭店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使之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标准,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2、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根据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标准》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标准》按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划分饭店等级。

4、饭店星级的高低主要反映客源不同层次的需要,标志着建筑、装璜、设备、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水平与这种需求一致性和所有住店宾客的满意程度。

二、星级的评定范围

5、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从事接待外国人、华侨、外藉华人、港澳台同胞以及国内人、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国营、集体、合资、独资、合作的饭店、度假村,均属于本规定范围。

6、凡准备开业或正式开业不满一年的饭店,给予预备星级,待饭店正式开业一年以后再正式评定星级。

三、星级评定的组织和权限

7、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旅游局。

8、国家旅游局设饭店星级评定结构,负责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的领导工作,并具体负责评定全国三星、四星、五星级饭店。

9、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设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在国家旅游局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的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工作,并具体负责评定本地区一星、二星级饭店,评定结果报国家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备案;并对本地区三星级饭店进行初评后,报国家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确认,并负责向国家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推荐四星、五星级饭店。

四、星级的评定依据

10、饭店星级按饭店的建筑、装璜、设备、设施条件和维修保养状况、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高低、服务项目的多少,进行全面考察、综合平衡确定。

五、星级的评定方法

11、饭店星级按饭店必备条件与检查评分相综合的评定法确定。评定星级饭店使用如下文件:项目一、建筑设施设备;服务项目。项目二、设施设备检查评分表;项目三、维修保养检查评分表;项目四、清洁卫生检查评分表;项目五、服务质量检查评分表;项目六、宾客满意程度调查表。

12、凡1983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饭店,如个别设施设备达不到项目一规定的标准,饭店兴建评定机构将根据本规定设施细则有关条款处理。凡1983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饭店,如发生相同情况则不能得到所申请的星级。

13、所在申请评定星级的饭店,如达不到项目二所规定的应得分数和项目三到项目六规定的得分率,则不能得到所申请的星级。

14、饭店所取得的星级表明该饭店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及服务均处于同一水准。如一家饭店由若干座不同设施设备标准的建筑物组成,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将按每座建筑物的实际标准评定星级,评定星级后,不同星级的建筑物不得继续使用相同的饭店名称,否则该饭店星级无效。

15、饭店取得星级后,如需要关闭星级标准所规定的某些服务设施、设备,取消或更改星级标准的规定的某些服务项目,必须经过饭店星级评定经过的批准,否则该饭店的星级无效。

16、饭店取得星级后,因进行改造发生建筑物标准变化、设施设备标准变化和服务项目变化,必须向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申请重新评定星级,否则该饭店的星级无效。

六、检查制度

17、根据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设根据级检查员若干人,负责对全国各星级饭店进行星级评定前后的检查。

18、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设地方检查员若干人,负责对本地区各星级饭店进行星级评分前后的检查。

19、各级检查员均由国家统一考试,颁发合格证书。取得合格证书的检查员每两年接受一次复核。

20、全国所有涉外饭店,均须接受各级检查员的检查。检查员依法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

21、各饭店有责任据实向检查员提供饭店情况和资料,反映宾客满意程度,为检查员提供工作便利。

22、各级检查员须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规定和纪律,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23、凡已定星级的饭店,其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如达不到与星级相符的标准,国家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根据权限作出如下处理:口头提醒,书面警告,罚款,通报批评,暂降低星级、限期整顿,降低星级,取消星级、吊销旅游涉外经营许可证。以上的处罚开业并处。对违反本规定条款,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4、根据检查员的检查结果和宾客意见,根据旅游局将定期评比全国星级最佳饭店并颁发流动奖杯。

七、旅游涉外经营许可证

25、国家对旅游涉外饭店实行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即旅游局颁发旅游涉外营业许可证

二、关于旅店受噪音污染的赔偿

真够简洁的。这个可以适用《民法通则》124条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

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法》

第六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四十二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

第四十三条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二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3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4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1.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2.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 昼间 夜间

一类 55分贝 45分贝

二类 60分贝 50分贝

三类 65分贝 55分贝

四类 70分贝 55分贝

3.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

一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四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4.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5.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三、噪音污染赔偿标准是多少

噪音污染赔偿标准为: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法律暂无明确的规定,具体根据当事人的损失,双方协商来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五星级酒店污染东西怎么赔偿

如果影响使用,则应索赔。但要注意方式方法。

假如机械地照章办事,是缺乏人情味,容易引发客人逆反情绪。较合适的处理方式应该是首先询问、关心客人身体状况,真诚得给他提供必要的帮助,接下来的工作一定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赔偿金如何计算问题。

1、本着“为客人着想”的原则,赔偿金应就低不就高。比如布草污染如果经过特殊处理可以恢复如初,可以不作任何赔偿或只要客人赔付适当的洗涤费即可,照价赔偿既增大了布草报损率,也有违于酒店服务的宗旨。

2、赔偿金一般应小于或等于物品的成本价。酒店切不可因客人的恶意破坏而要求客人赔偿的金额大大超过其成本价,并美其名曰对客人的惩罚,这从法律角度讲是站不住脚的,客人因此拒付理所当然。此外赔偿金的计算还应考虑被损物品的折旧问题。另外交付赔偿金后客人可以选择将被损物品带走,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心理平衡作用。

总之,事前考虑的越周全,计算的越合理,越有利于此类问题的解决。

第三、并非有损必赔。

例如出租给客人的雨伞归还后发现雨伞已不能正常使用,这要分析雨伞损坏的原因,是人为造成的还是雨伞本身存在机械故障?只有分清原因,才能做出正确的处理。

另一种情况是对信誉较好的老客人的索赔一定要慎之又慎,前台员工要及时请示上级,做出妥善处理。